一、 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高校全称:铁岭卫生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院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钟山路21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73万平方米(约合17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9平方米;生师比15.7:1;专任教师314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37.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77.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836.6元;图书22.6万册,生均图书39.1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均为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2021年在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系统填报内容(各省已于2022年公布)严格一致。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520201 | 护理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2 | 520201 | 护理(老年护理)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3 | 520201 | 护理(涉外护理)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4 | 520201 | 护理(口腔护理)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5 | 520202 | 助产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6 | 520301 | 药学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7 | 520410 | 中药学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8 | 520415 | 中药制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9 | 520416 | 中医康复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0 | 520501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1 | 520502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2 | 520504 | 口腔医学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3 | 520507 | 医学美容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4 | 520508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5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6 | 520802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7 | 520417 | 中医养生保健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8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依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为4800元,二等为3150元。
六、录取办法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院招生专业中除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外,其他专业不招收色盲和色弱的考生。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考生不宜就读我院各专业,提醒考生谨慎报考。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在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总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72211555
传 真:024—72813572
通信地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钟山路21号
邮政编码:112008
网 址:www.lntlh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