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甜水镇孙家村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2.5万平方米(约合487.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1.5平方米;生师比7.8;专任教师75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3.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20%;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1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2227.6元;图书12.1万册,生均图书205.8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或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学院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语种不限。学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男女生比例。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无要求,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文理兼招。
三、专业设置
我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01 | 420402 | 油气地质勘探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0 2 | 420406 | 石油工程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 000 |
0 3 | 420902 | 化工安全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 000 |
04 | 470203 | 精细化工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05 | 470210 | 化工装备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0 6 | 4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0 7 | 470204 | 石油化工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 00 |
0 8 | 460104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 00 |
09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 00 |
10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1 | 4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2 | 420901 | 安全技术与管理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3 | 420905 | *应急救援技术 | 3年 | 3-5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待定 |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表中列明。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年/生,六人间10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公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我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人等各类奖学金。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年/人、二等3150元/年/人。
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同学可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学费减免:学院对孤儿大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43号)要求,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无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学院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体检要求
学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石油类(油气地质勘探技术和石油工程技术),化工类(精细化工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化工安全技术和石油化工技术)专业色盲色弱考生谨慎报;其他专业没有体检要求限制。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优先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的考生不予退档。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学院不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不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省招生办投档结果,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27-6702333
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lpv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