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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全称):锦州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医学、教育学各专业在东校园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本科农学、工学、管理学各专业在西校园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4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846852.6平方米(约合2768.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2.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8平方米;生师比12.5:1;专任教师91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6.4%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5.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7073.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1738.00元;图书120.8万册,生均图书70.8册。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48)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根据现有教学资源、自身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师资分配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和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状况,结合近几年各省的社会需求及实际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学校各专业、各层次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学校无预留计划。

2.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开设英语课程,其他专业仅开设英、日、俄3门外语课程,其他语种慎报。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00101K

基础医学

5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2

100201K

临床医学

5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3

100202TK

麻醉学

5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4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5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5

100301

口腔医学

5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6

100401K

预防医学

5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医学

5500

7

100701

药学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8

100703TK

临床药学

5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9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10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11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12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年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13

101011T

智能医学工程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4

101012T

生物医药数据科学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200

15

101101K

护理学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5500

16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7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8

082710T

食品营养与健康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工学

5200

19

090301

动物科学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20

090401

动物医学

5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21

090403T

动植物检疫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22

090406TK

兽医公共卫生

5

7

理工

物理学科类

农学

5200

23

120410T

健康服务与管理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24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

6

文史

历史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25

120413T

医疗保险

4

6

文史

历史学科类

管理学

5200

26

040206H

运动康复

(中外合作办学)

4

6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理学

32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锦州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1)学费标准

按《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政策的通知》(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标准向学生收费。

(2)住宿费标准

根据辽价发[2000]64号文件批示,住宿费标准如下:

序号

宿舍类型

收费标准

1

4人间

1200/生·学年

2

8人间

800/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手续(详见入学通知书内《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按照国家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设有国家奖学金10000//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4800//年,二等国家助学金3150//年。另外,退役士兵复学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3700/生。以上奖助学金标准依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政策调整。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4000//学年、一等奖学金3000//学年、二等奖学金2000//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学年,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每学年评定发放。

学校设置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学费减免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减免。同时,学校设有学校助学金、“安心”助学金、“一帮一”育人助困基金、临时困难补助和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等保障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以上按照《锦州医科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锦州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程序执行。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

锦州医科大学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举办运动康复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执行国家统一招生政策,与锦州医科大学(中方)招收中国籍学生执行相同招生政策和标准。

2.培养模式

运动康复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学制四年,采用“3+1”模式。前三年学生在锦州医科大学学习,第四年需达到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的入学要求,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达到入学标准后,自愿申请办理赴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完成第四学年的学习。未出国学生可继续在锦州医科大学完成第四年学习。

3.外方证书发放的有关事项

项目学生在完成本项目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锦州医科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年赴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就读并达到学位要求的学生,将同时获得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颁发的运动与运动科学学士(Bachelor of Sport and Exercise Science)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2.体检要求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对体检提出如下要求:

1)考生患有第一部分规定的“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第二部分规定的“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第一条‘色弱’、第二条‘色盲’、第三条‘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的疾病之一”,我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护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兽医公共卫生、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第二部分第三条规定的“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疾病,我校健康服务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专业不予录取。

4)从学校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提醒考生:

有第三部分第五条“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第六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第七条“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情形之一者,不宜报考我校医学类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智能医学工程、生物医药数据科学、护理学、运动康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农学类的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兽医公共卫生专业。

有第三部分第九条“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者不宜报考我校上述医学类专业。

有第三部分第六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除不宜报考我校上述医学类、农学类专业外,还不宜报考我校工学类的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

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农学类专业,否则将难以完成学业。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5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投档时,学校接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加分和降分政策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果生源不足时,可在本省调档线下适当降分,但不能低于80分。预科阶段培养地点以录取通知书为准。预科培养成绩合格者转入学校本科就读,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学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由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规定,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2025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36750513675052

传    真:0416-3675053

学校网址:https://www.jzmu.edu.cn

电子邮箱:zsjyc@jz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