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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概况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保证学院 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高考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 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 办。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 职。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校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为省内为主,外省适当投放。各专业计划分配按照实际教学管理目标确定。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院接受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服从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比例和要求。

第十七条 在未进行综合改革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按分数高低次序,从高到低查阅每一名考生,对于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查阅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生查阅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于实行“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投档的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投档的省份。在每个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按分数高低次序,从高到低查阅每一名考生,对于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查阅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生查阅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该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总分相同情况下,首先按照生源省投档成绩排序规则,确定先后顺序。如按照生源省投档成绩排序规则排序后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先后顺序。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类)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但外语主要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学院也会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院2025年专科专业学费为3700元/年/生。根据实际住宿条件,住宿费标准四人间1000元/年/生,六人间800元/年/生,七至十人间600元/年/生。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立有国家资助和校内奖助项目,从制度上保障学院优秀学生的奖励机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中,国家资助项目包含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校内奖助项目包含学院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专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完成实习并考核合格,颁发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 学院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镇大学园区双湖大道一号。

邮  编:451191

联系电话:0371—69970111、86151110、66537772

学院网址:www.hnjc.edu.cn(学院主页)zsjy.hnjc.edu.cn(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电子邮箱:hnjczsjy@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 类型 培养类型 学制 学费(元/年)
法律事务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法律事务(书记员方向)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检察事务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检察事务(书记员方向)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法律文秘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司法警务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社区矫正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工商企业管理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大数据与会计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大数据与会计(法务会计方向)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旅游管理 普通 全日制 3 3700
电子商务 普通 全日制 3 3700